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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队洗车冲突致老人受伤,警方决定不立案引争议


春节假期期间,60岁的伍女士在洗车排队时发生冲突,被推倒受伤,之后被诊断为轻伤一级。然而,她的儿子钟先生对警方的处理结果感到不可接受,因为警方认为推倒伍女士的男子李某并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,从而决定不予刑事立案。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,钟先生尝试通过调解和申请监督等方式来质疑这一决定,但始终未能改变结果。

这起事件发生在2026年2月21日,钟先生和母亲前往四川内江市威远县的一处加油站进行加油和洗车。排队期间,钟先生发现一辆私家车在洗车机旁占用位置,他认为这是插队。在与李某交涉后,李某倒车让出位置,但当钟先生想要扫码洗车时,李某却挡住了他的扫码行为,再次引发争执,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。

根据监控视频,现场共有五人参与了推搡,包括钟先生的母亲伍女士以及李某的妻子和岳母。在拉扯的过程中,李某将伍女士推倒在地,钟先生试图阻拦却被撞得踉跄。与此同时,李某的岳母也参与到对伍女士的攻击中,导致伍女士受伤。钟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愤怒,虽然他承认自己也参与了冲突,但认为李某是首先动手的一方。

事件后,钟先生报警并陪母亲去医院就医,伍女士被诊断为轻伤一级,而李某的岳母则是轻微伤。尽管李某方面曾多次提到调解,但因赔偿争议未能达成一致。钟先生对此案的处理感到不满,他主动催促警方立案,然而警方在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最终决定不立案。

经过多次申请监督,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也确认了警方不立案的理由。钟先生对这一结果感到困惑,因为警方并没有详细解释李某的行为为何不构成故意伤害。直到后来,警方经过复查,认定李某的行为为过失而非故意伤害,因而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。

钟先生对这个结果持有异议,认为李某不仅主动推搡,还有挑衅行为。同时,他对事件中其他涉事人员的信息处理也感到不满,认为相关信息未被公正记录。涉及的李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案件的有关情况不便透露,建议与警方沟通。法律专家指出,轻伤仅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,是否立案还需考虑其他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共同满足。